考核评估
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
一、在具体的教务管理工作中注重细节,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,提升教学质量。具体措施有:
1.教务根据项目中心开课计划按学期编制课程表,课程表遵循有利于充分利用教学资源、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效率的原则编制。
2.课程表应当相对稳定,一旦确定,不得随意变动,确需变动的,必须由教务按程序审批安排。对于擅自变动的教师,按教学事故处理。
3.教务人员对于教师的正常调、停课申请应当及时提请批准,在获得批准后及时安排并通知班主任与学生。调、停课后补课的教师,直接按照教务通知的新的时间与地点按时补课。
4.每门课程的考核由教务统一安排组织,严格根据时间要求印刷试卷、安排监考、交接试卷、登录成绩。
5.教务负责学籍管理,基本内容包括办理学生入学注册、编制学号、学生基本信息维护、成绩管理、学籍档案建立等,组织管理学生学籍异动工作,统一办理学生转学、休学、复学、退学手续。
6.教务负责学生成绩管理,登录学生课程考核成绩,办理学生成绩及试卷查询,根据程序要求组织课程补考、重考、重修,根据申请审批、组织缓考。
7.教务负责师资队伍建设管理和课程建设管理,促进教风建设。教务组织教师例会,随机抽查教师教案与教学计划,根据督导组听课反馈和学生反馈评估教学质量,调整任课教师,提出改进意见,组织听课,组织教师培训。
8.教务负责教学档案管理。教学档案包括任课教师简历、教学计划、课程表、学生成绩、教学工作会议记录、教师培训材料、课程专业教学总结报告、内、外审反馈材料、教师奖励及成果等。
9.教务全面负责中心内审和外审。教务人员必须熟悉内、外审标准,配合内审员组织内审,配合协调员准备外审全部材料。(注:SQA实行内审(Internal verification)与外审(External verification)制度,内、外审是评估SQA项目中心教学质量的重要评估体系。内审在每门课程每次考核完成后立即进行,外审一般在学期、学年末进行。)
二、加强监管力度
教学工作是经常性的中心工作,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核心,本中心始终教案教学工作放在重要地位,坚持教学管理工作对教学工作全过程进行决策、规划、组织、指导、控制、协调、评比、监督和检查,以确保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。
1. 项目中心设立教学督导组,督导组成员抽查听课,填写听课记录,教务将督导组在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汇总反馈,并组织整改。
2. 教务人员必须坚持听课,每周至少两课时,在听课过程中及时了解教师讲课和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,并听取教师、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与要求。
3. 督导组成员和教务人员可以随机抽查学生作业、出勤、考核、成绩及试卷、召开学生座谈会情况等;抽查教师教学计划、教案、教学进度、召开教师座谈会情况。督导组可以不定期检查教务工作。
4. 教务定期检查各专业、各课程的教学运行情况,及时反馈督导组及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,此评价及教师的教学改进作为教师考核及相关评定的重要依据。
课程学习与考评
(一)课程学习
1.预科阶段课程
预科阶段以英语课程为主,同时开设公共课及部分专业基础课。学生在预科学习结束时需参加雅思英语考试,雅思英语4.5以上者可以升入专业课阶段学习,未达到者需继续在预科阶段学习。
2.专业课程
学生进入专业课学习阶段,两年内需完成英方教学计划内所有内容。课程评估考试是指课程中每个outcome的考试,是SQA要求的获得课程学分所必须通过的考试。HND专业课由30个学分单元组成,学生需获得30个学分才能顺利毕业。
(1)HND课程分为两种类型:
1)HND Units: HND大多数课程都是此类课程,评分标准分为及格(Pass)和不及格(Fail)。如有学生不及格,可以参加Redo(重做)或者Reassessment(补考),但是后仍不及格的话,只能重修;
2)Graded Units: 记分单元。每个专业有两到三个记分单元,其考核一般为综合考试或论文等,要求非常严格,而且在学生将来申请国外大学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。成绩不合格者不能重做,只能参加补考。只有通过每一门相关课程的Outcome,才能参加记分单元的综合考试;
3)SQA HND中心每一学年将遵循英方“评估与评分指导方针”进行严格的内审和外审(英方专家组)课业评估,经评估合格后的学生方可进入第二年专业课的学习。
(二)专业课课程考核制度:
1.任何一个outcome不合格,将不能获得该课程的学分;任何一门相关课程没有通过,则不能参加每学年的记分单元考试(即Graded Unit);
2.HN Units考核中的闭卷考试,成绩不合格者,如果是客观形式,只能参加Reassessment机会,成绩不合格者,需要下学年重修;
3.HN Units考核中的开放性考试,在每个Outcome规定的时限内未能按时上交课业的,不再给予机会,需要重修;
4.允许带Notes的考核,只能带本人手写的Notes;
5.所有重修需在课程结束的两年内完成,两年内不能完成重修课程者,不再给予重修机会。